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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先生分享《我国智慧停车发展政策、进展与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17-11-07 14:25:49 | 本章来源:停车产业高峰论坛 | 浏览人数:1376人

近日,第四届中国云停车产业发展论坛活动开幕,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先生分享《我国智慧停车发展政策、进展与问题探讨》,会议明确指出“互联网+停车必须把智能化和无人值守做好”。本文主要节选部分内容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智慧停车的政策。

我们没有对智慧停车单独出相关的政策,对智慧停车也没有出像进行资金补贴等等具体的政策,但是我们对这个行业是大力支持、鼓励的态度,为什么没有具体的政策?实际上我们认为停车是产业化的东西,智慧停车是市场化的东西,更多是市场推动,政府在其中做的最大的事情是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因为我们需要信息的互联互通,需要数据的对接,在技术标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二、发展的现状。

我认为智慧停车领域包括三大块内容:一是以车库的设施设备智能化为基础的停车收费管理的智能化。二是以面向政府管理的停车管理信息平台。三是面向老百姓用户使用的停车信息诱导系统。这三块内容各地、各城市政府和企业一直在努力推动,包括国家层面,经国务院同意发布的停车建设任务里面也做了相应的要求。

今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确定5个停车试点示范城市里面,有4个有智慧停车试点的内容。对停车收费管理智能化根据停车厂的产权不同分两大类,一是商场办公楼、写字楼以及居住小区的停车收费的智能化,在企业层面进行推动。二是路内的停车信息化,它产权是政府的,政府在推动这块的工作。这几年很多城市也都在做这个事情,我个人认为天津这两年做得不错,当然它抓住了很好的战略契机,这个契机是其他城市没有可以借鉴的地方。它建立了非常全面的路内管理的信息系统,把国有的路内停车收费进行了涵盖,虽然它的收费方式、支付的模式还是相对比较传统。

对路内停车管理的智能化,我个人认为技术上不是什么问题,难点是破除背后的利益,这就非常艰难。但是现在社会领域内,我们在新技术推广应用的环境下,我觉得还是非常有前景,并且力度会很大。从政府的角度来讲,它一定希望通过这次技术的发展,也就是现在支付手段、监控手段的途径来去破解其中利益的阻碍,其实这里面最重要的,只要我们获取了车位的占用情况,就达到了我们的目的,不管是通过视频还是什么方式,只要知道车位占用情况,就知道收费情况,就可以实现收费的透明化、管理的智能化。

面向政府管理的停车信息平台,很多城市政府在做。刚才说的路内停车管理系统,在这个基础上加上现在很多城市做停车的摸底调查,这块深圳做了非常好的摸底调查,有这块的数据基础上就有非常好的基础来做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如果我们把社会停车厂的数据引进来,它就是非常全面、系统的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在这方面像北京、上海、杭州以及深圳都在推行这项工作,很多在做。

刚才提到我们已经做了很多的路内停车信息系统以及我们的停车普查,还有如何把社会停车场的信息引进来,各个城市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不太一样,大体上分三类:一是强制性以公共停车场,就要把信息系统引入政府的平台里面,通过条例或者法规来强制性规定,没有纳入进来,公安机关或者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进行处罚。二是运营的前置条件,如果是建停车场要营运,那在营运之前你备案必须要接入。三是鼓励性的措施,如果要进行改造、接入的话,对你的设备进行一定的补助。这三个大的举措或者方式来推动,当然各有利弊,也有很多争议,没有争议的是鼓励性的措施。

面向用户的停车诱导信息系统,这块很多企业在做,我更想和大家探讨的是,我一直提政府停车管理信息和面向用户的停车诱导系统两者之间的关系,政府做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基于路内停车和停车摸底调查,很多工作让企业做,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时候,政府对这个系统清楚和了解,对其中获取的信息很容易被所购买服务的企业所独占和绑架,这是不太公平的。如果我们这个信息,政府所拥有的信息对外开放,应该对所有企业开放共享,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现在很多政府在做停车管理信息平台的时候,也在想做面向用户的停车诱导信息平台。当然,政府也可以做,但是我个人的看法和观察,所有面向老百姓用户需求的系统,不光是停车和交通,面向老百姓应用的系统,我们政府做,一般情况下都没有企业做得更好,只有企业才会更好的关注老百姓的需求,不断改进自己的系统,政府在这方面的积极性或者主动性就差一些。如果把这两个分开的话,我们这两个平台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首先政府应该把自己的信息,对社会开放共享,让企业做面向老百姓的事情。同时企业在做老百姓工作的同时,在收集信息的时候,最好反馈给政府,政府的管理更加精准和到位。

就我了解互联网停车和网约车是同时出现的,网约车从大规模发展野蛮生长到理性这么长时间,互联网停车为什么没有发展或者比较缓慢?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两个性质不一样,互联网停车最终的基础是我们的停车场,我们要获取停车场的信息,需要和停车场的产权单位进行合作,只有它同意你干或者想把它的信息开放出来、共享出来,你才能干。我们分析一下所有的停车的产权单位,其实这种意愿都不是特别强,我们的住宅、我们的物业单位,它本身财务不是特别清晰,就不愿意开放共享。商场、写字楼的主业不是停车,虽然有盈利性的要求,但是首先要保障主业。互联网停车或者无人化、智能化做得最好的还是商场和写字楼。机关事业单位需要让他有什么样的意愿来开放共享呢?做互联网停车最重要的是利益分摊,机关事业单位是不差钱,或者对钱不敏感,更多是给管理带来麻烦和安全带来麻烦,所以他不愿意。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这个原因导致我们的发展比较慢。

停车诱导平台我们是做自己的APP还是放到更综合的平台里面,放到高德、百度里面做呢?从老百姓使用的角度来讲,我觉得是综合的交通平台更好、更合适一些。这是不是意味着互联网停车诱导没有价值?我不这么认为。我们最难的是停车信息,这种基础的、动态的车位信息是永远有价值的,也是互联网停车最大的价值所在。如果要发挥它的价值,它需要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的共享,因为互联网的环境下只有形成发挥规模效应才能体现我们的价值。只要我们掌握这个信息,找到利益共享的分摊机制,我们一定有我们的市场所在。

我们谈智能化、“互联网+”,智能化是我们谈的无人值守的停车,我说的“互联网+”是要打造更大的平台。智能化无人值守是减少人力资本和漏教,这带来的价值更多是停车场所有者的收益,而“互联网+”根本的价值是提高了车位利用效率,除了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方便,价值上是提高车位的利用效率,这需要车位的所有者、管理者和互联网平台共同分享。我们要把这个事情做大,首先要把产权单位、产权所有者,让他有意愿。我们要智能化、无人值守,让他一下子感觉到他的收益提高,这块比较大,收益更简单。只有这样,我们的车位所有者才会更有意愿和我们做这件事。这个事情是非常烦琐、非常具体的,需要很多人的参与一项一项做,可以不是大企业,但是我觉得到最后还是需要整合,需要通过互联网的手段来整合。只要是“互联网+”就符合互联网业态的效应,规模效应和垄断,我们必须把智能化和无人值守做好,只要做好就可以通过利益分担机制推动“互联网+”,实现我们“互联网+停车”的发展

本文来源:停车产业高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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